一个白色的、半个食指大小的塑料瓶,上面除了贴着“口腔溃疡”4个字外没有任何其他说明……北京东城居民汪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客厅桌子上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小玩意儿。
原来,汪女士的母亲经常嘴角生疮,几天前在浏览某二手交易平台时,看到一款号称“口腔溃疡秘*”的商品,因为卖家在商品简介中称是“口腔溃疡散,老一辈传下来的”“对口舌生疮、嘴角疮、口舌糜烂等有奇效”,于是立刻就下了单。
“这所谓的“*”,不仅没有任何使用说明,相关标准、批号、规格、成分等更是完全没写,不就是自制的“三无”产品吗?二手交易平台怎么还能随便卖这种东西?”汪女士感到不对劲,直接将其扔进了垃圾桶。
汪女士的担忧不无道理。《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用户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售卖*品,包括已拆封的*品、国外*品、“祖传秘方”、自制中*以及中*材等。这类卖家通常没有相关经营资质,各种内服或外用的*品却通过二手交易平台悄然流通。
受访专家指出,*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上市、流通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售卖也有资质要求。二手交易平台中的多数*品交易不仅不能保证质量,甚至不能保证*品的品名和内容物一致,有很大安全隐患,必须禁售。在二手交易平台涉*买卖的问题上,各方主体应积极配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祖传秘方充斥各大平台
声称超强*效包治百病
按照汪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在某二手平台上找到了一位售卖口腔溃疡散的卖家。
在一款标价50元的商品详情页中,卖家详细介绍道:“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秘方,纯中*成分……老一辈人机缘巧合下有这配方,一直以来是家里人配着自己人用,后来村里和外面找的人越来越多,有的大老远找人捎或是开车来,都反映很好用,而且是神效……”
此外,卖家还特意提示,该款*婴幼儿也能用,甚至是“立竿见影,婴儿长口腔溃疡,哭闹不止,不睡觉不喝奶,用完*就可以正常喝奶,安稳睡觉”。
记者私信联系卖家后,对方回复称“方子是祖上传下来的”,至于是否有行医资格证、经营资质、*品是否有国家批号等问题,对方称:“就是自己家做的,原料很安全,信就买。”
记者购买后发现,和汪女士描述的一样,*瓶非常小,而且瓶身上除了贴纸上“口腔溃疡”四个字,再无其他任何文字说明。打开盖后,内里是黑灰色粉末,瓶口并未塑封,已有些许撒漏,干燥剂就皱缩地挤在瓶子里。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卖家,询问“为何没有成分等相关说明”,对方称:“成分就是大枣、明矾等可食用成分,不用担心。”然而,当记者提到其在商品简介中称“纯中*”“多种中*熬制而成”,并询问“到底有什么中*”时,对方却表示不方便透露,只是一味催着记者确认收货。
次日,当记者再次浏览该商品简介页面时,发现了一些变化――卖家的昵称和头像都换了,原本标题中的“祖传秘方”“纯中*”,只剩下了“祖传方”。简介中提到的“中*”相关文字和涉婴幼儿使用内容全都被删掉了。
像“口腔溃疡散”一样的所谓“祖传秘方”,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很多。近日,记者以“秘方”“祖传方”“秘*”等关键词在多个二手交易平台进行检索,找到不少卖家自称所售*品是“祖传秘方”,家中是中医世家,但拿不出任何行医凭证,所售*品也无任何官方资质。
例如,一位名为“古法护肤中*”的卖家,售卖的一款“党参十全大补中*精华水”,号称有“八味中*,补水保湿美白淡斑修复滋润十全大补,是市面上没有的产品,市面上没有的浓度”。这款100毫升售价138元的精华水,在商品配图中就是装在透明玻璃瓶中的棕色液体,瓶身上空空如也。
当记者询问能否告知*品成分时,卖家三缄其口:“这是秘方,透露会被人盗用。”该商品页面显示的卖家位置为“北京市朝阳区”,但卖家说是自己随便选的,实际位置在四川成都。
在另一名为“快递百货母婴馆”的卖家名下,有一款简介异常丰富的“神*”――这个号称“3斤*材只出10瓶,超强*用级,绝版独家”的“皇家阿曼绿乳秘方肚脐丸”,破价销售仅需38元还包邮。
这名卖家说,其祖上是当地知名老中医,家人还有在*厂上班的,很多提炼技术都属于个人秘方,原材料则是来自深山*材老根部位。至于*品功效,卖家更是夸下海口:能治百病、活血化瘀、抗氧化、抗衰老、抗癌、修复细胞活性……
除各种“祖传秘方”外,二手交易平台上还有不少人兜售各种中医*材(原材料),来源自称是“家里种的”“自己采的”,种类包括野山参、紫参、灵芝等。一卖家直接放出多种中*材图片,称是“家里收野生中*材40年了,所有中*材都是野生的”,只要买够一斤,基本能包邮。
将吃剩的*转卖给他人
抗癌进口*也随意售卖
记者浏览多个二手交易平台发现,除“三无”自制“秘*”外,也有不少“二手货”是正规*品。有卖家晒出自己购买的*品包装盒,声称这是自己之前正规渠道买入但并未用完的*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平台上直接搜“感冒*”“退烧*”等关键词,往往会直接显示无相关商品,但如果仅搜索“感冒”“头晕”等症状名,或者搜索*品名称如“美林”,就能看到多个卖家在兜售相关*品。
在上述检索成果中,有不少“二手”*是国外*品。例如,一名为“BABY的魔法屋”的卖家,挂出了一款外包装上全是日文的*品,称是“针对恶性肿瘤的进口*,不懂的不要问,对症患者便宜出”。
事实上,无论是“买了没用完”的*品,还是所谓的“祖传秘方”,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私自销售都涉嫌违法违规。
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中臣告诉记者,根据*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品的生产、经营、使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未经批准,私人不得擅自销售*品,包括进口*品。所有*品在互联网上销售都必须遵守《*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首先,销售*品的网站必须取得*品网络销售资格,且必须在国家*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其次,销售*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此外,所有销售的*品必须取得国家*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品注册证书,并在*品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
郑中臣说,对于中医*,除了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国家中医*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例如,对于中*饮片,销售企业必须取得《中*饮片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对于中成*,销售企业必须确保其生产、经营符合《中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成*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涛律师介绍,中*与化学*、生物制品一样,系*品范畴,其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适用*品管理法。*品属于特殊商品,个人无权擅自从事*品买卖活动。否则,根据*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权没收销售的*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马涛说,进口*品在中国上市销售则须*品取得进口*品注册证、经销商须取得*品经营许可资质,个人在二手交易平台贩卖国外进口*品,属于*品管理法所列“未取得*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品”的行为,违反“禁止未取得*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品”及“未经许可从事*品经营活动”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权没收违法进口、销售的*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需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具备售卖*品的相应资质,也并非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所有*品,依法实行特殊管理的*品,如疫苗、血液制品、麻醉*品、精神*品等不得在网络上销售。”马涛说。
对于自制中*,马涛认为其定性要从名称、宣传销售手段、目的等综合判断,如涉及产品用于治疗人的疾病,具有特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则应定性为*品。而作为*品,其生产须取得*品生产许可证,售卖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否则构成无证生产、销售行为。此外,如网络销售主体为个人,其也不符合“具备保证网络销售*品安全能力的*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品经营企业”的身份要件。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介绍,根据法律法规,中医从业者要经过行政部门登记认可,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证,没有行医资格的“中医世家”是违法行医。*品必须经过注册取得注册证书,中*饮片生产、销售实行全过程管理,销售没有注册登记的“秘方*”是不合法的。
在郑中臣看来,在现代社会,中医*材的来源应当是合法、正规的渠道。如果有人声称其*材是“家里种的”或“自己采的”,并且涉及野山参、紫参、灵芝等珍稀*材,不要轻信。首先,一些中*材通常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私自采摘、销售可能涉嫌违法。其次,即使是自家种的*材,也需要符合国家的种植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个人种植和采摘的*材可能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和审批,其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
严格审核平台交易信息
切实保障公众用*安全
“二手交易平台的*品不能保证质量,甚至不能保证*品的品名和内容物一致,吃出生命危险都是有可能的。还有一些*品全是外文说明,更无法保证用*安全。”在邓利强看来,涉*问题容不得半点侥幸。若有人服用上述*品出现人身损害,销售者应对此承担侵权责任,平台未尽到法定审核义务的,*品购买者也有权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马涛认为,无证经营*品严重危害个体健康或已造成身体损害的,除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无证经营*品,且*品被检测出足以严重危害个体健康或已造成身体损伤的,卖家可能构成妨害*品管理罪;如售卖*品被鉴定为假*或者劣*的,则将构成生产销售假*罪。
值得注意的是,多个二手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中,都将*品列入禁售/限售商品名单。也有不少卖家因售卖*品而被平台处罚。然而,仍有大量*品交易混迹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且即使账号被判违规,卖家也很容易“东山再起”。
去年10月,广东汕头的梅女士因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了一个闲置的试剂盒,直接被扣掉20分平台信誉分,下架了她所有发布的商品,并限制7天内禁止发布商品、留言、编辑个人主页等。
“这可真是太亏了,我发布了80多个商品,一下子全没了。我之前不知道所有医疗相关商品都不能发,发之前还提前搜索了,看到有人在卖才发的,怎么我就被判违规了呢?平台明明可以在我发布的时候提醒内容存在违规的。”梅女士对这次被判违规耿耿于怀,不过这种处罚力度对她来说并不是很严重,“我干脆把号注销重开了一个号,违规记录也清空了”。
对于禁而难绝的二手交易平台涉*买卖问题,据马涛介绍,自《*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正式出台以来,国家*品监督管理局即强调,各级*品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品网络销售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指导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品网络销售管理体系;要紧紧围绕*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涉*买卖在“互联网+医*销售”的新型模式下,应当严格遵守网络售*的相关法律规定,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明确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公众用*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权益。”马涛说。
在郑中臣看来,在二手交易平台涉*买卖的问题上,各方主体应积极配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二手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平台方应承担起监管责任,严格审核*品交易信息,杜绝未经批准的*品上市交易。对于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卖家要有合法来源证明,确保所售*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不得虚假宣传*品效果,误导消费者。
郑中臣告诫消费者,如果个人在二手平台上买卖*品,建议首先确认*品是否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检验,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对*品包装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卖家是否具有合法的销售资格。如果存疑,应当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记者 孙天骄
责任编辑:任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