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明确,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痕管理制度,对基金投资顾问全部业务环节实施留痕管理,留痕方式包括录音、录像、纸质留痕或者电子留痕等。留痕资料应当完整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据介绍,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是指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建议,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或者代理客户作出投资决策的经营性活动。
以上是"证监会:基金投顾业务留痕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版权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