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送达华晨宇与周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根据文书内容显示,周某某通过短视频账号发布视频及直播,在无相关证据证明内容属实的情形下,构成诽谤,侵害了华晨宇超话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周某某向华晨宇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共计2.8万元!
© 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评论 抢沙发
每日一言
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