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网传消息称“重庆南坪商业大楼突发大火,伤亡惨重”,另有网民发布了经AI生成且图文严重不符的视频。经核实,17日11时16分,南坪商业大厦住宅着火,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南坪街道及时到场处置,11时35分,现场明火熄灭,无人员伤亡,未发生次生事故。
重庆辟谣提醒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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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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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