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2月4日电(傅煜 文菲凡)“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8万件,约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4日透露,湖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四年保持全国同档最低水平。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菲凡 摄当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 助推社会治理”的有关情况。
面对民众对矛盾纠纷化解更丰富多元、更高水平的司法需求,最高法院自2019年起会同中央有关单位构建“总对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旨在将分散在各层级、各单位的调解资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集约,协同化解本领域系统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这一机制在减少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日益凸显。“在省高院和各合作单位的持续指导、推动下,我们目前已建立金融、劳动、住建等12大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并与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共同指导长沙地区开展商事调解规范化试点。”曾东楼介绍,目前湖南“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82倍和25.6倍。今年前10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76.81%。
此外,湖南法院还通过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托“三进”机制,湖南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数量由去年底的4779家增长到11211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全省512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推动法庭职能由“以办案为主”向“办案和参与基层治理并重”转变;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1至10月,湖南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508件,同比下降10.32%。(完)